自由更新日期: 2007/09/10 08:59


繼父伸魔爪 長達10年


〔記者周敏鴻、羅正明、陳文正、李容萍桃園報導〕「小芳」(化名)幼年時隨母親改嫁,被異父異母哥哥伸魔爪性侵,繼父更性侵她超過10年,小芳告訴丈夫不幸的過去,竟引來丈夫毆打;桃園縣醫院社工及醫師建議受害者的另一半,多接納體諒,最好進行互動性的伴侶治療,不要因為過往問題,影響現在的生活。


桃園縣警方調查,20餘年前,小芳的母親改嫁給李姓男子,她被歧視為拖油瓶,異父異母的哥哥曾對她不軌,繼父只要她母親外出工作就會性侵小芳,直到小芳16歲進入高中才停止。


苦命女 與老公分居


小芳踏入社會後也順利結婚生子,沒想到她卻坦白告知先生自己少年時期遭性侵的事,結果只要丈夫一喝酒,就會拿此事為理由,對她拳打腳踢,她也因此事與丈夫分居。


壢新醫院社工說,性侵就像車禍受傷一樣,做先生的最好多體諒老婆的不幸遭遇,才有助於維繫婚姻。桃園療養院主治醫師黃韋欽表示,多數被性侵害的人需要進一步做心理治療才能治本。


桃園縣家暴防治中心說,遭到性侵或性騷擾,都可以打113專線,也可以打內政部男性關懷專線:0800-013999,都會有心理諮商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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